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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崂山水库水源地责任人及职责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10  浏览次数:16134次  字号:   双击自动滚屏

根据青岛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青水资2017113号)的文件要求,现对崂山水库水源地责任人及职责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公示内容

(一)崂山水库水源地责任人:赵贤忠

(二)责任人职责

1.负责确保崂山水库水源地基本原水供应的总体管理。

2.负责崂山水库大坝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安全运行。

3.负责崂山水库防汛工作的具体管理。

4.负责崂山水库周边环境巡视工作的管理。

二、公示方式

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qdwater.com.cn

三、咨询受理

联系人:陈乃青,电话:8287713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7)。

特此公告。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