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0 浏览次数:16134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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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青水资〔2017〕113号)的文件要求,现对崂山水库水源地责任人及职责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公示内容
(一)崂山水库水源地责任人:赵贤忠
(二)责任人职责
1.负责确保崂山水库水源地基本原水供应的总体管理。
2.负责崂山水库大坝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安全运行。
3.负责崂山水库防汛工作的具体管理。
4.负责崂山水库周边环境巡视工作的管理。
二、公示方式
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qdwater.com.cn
三、咨询受理
联系人:陈乃青,电话:82877132(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特此公告。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