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4 浏览次数:7388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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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小涧西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青岛市小涧西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岛市小涧西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青岛城投小涧西渗沥液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青岛市小涧西垃圾处置园区西南角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小涧西垃圾综合处理厂一期填埋场南侧,渗滤液处理能力为900t/d。项目区建筑物主要有渗滤液调节池、生化池、综合均化池、膜处理车间、办公室和辅助车间等。项目占地18694平方米。
该项目于2009年1月22日获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青环评字[2009]23号;于2011年9月23日获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批复,批复文号为青环验字[2011]87号。为了解项目运行多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项目变更情况:① 渗沥液处理工艺由原环评批复的“膜生化反应器(MBR)+两级纳滤+反渗透”工艺,更改为“膜生化反应器(MBR)+反渗透”工艺;
② 渗沥液处理工程浓缩液处理方式由原环评批复的设置浓缩液处理系统,更改为目前采用稀释外运的方式进行处理;
③一期渗沥液处理工程应配套建设调节池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全部用于沼气发电站发电。
二、建设项目运行多年对环境的影响及环保改进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采取环保措施达标性分析
1.废气
厂界无组织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氨、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废水
本扩建工程渗沥液处理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的处理方案,根据污水排放口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周边敏感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林家庄和小涧西现状空气质量:SO2、NO2、PM10、PM2.5、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要求;
2.地表水
桃源河排污口的上下游,BOD5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31,超标原因为上游来水BOD超标,其余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V类标准;大沽河各项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V类标准。
3.林家庄村和小涧西村,地下水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
(三)环境影响评价验证
1.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原环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靠。
2.地表水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大沽河各项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V类标准。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原环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靠。
3.地下水
项目周边村长距离厂址较远,不会对其地下水造成污染,原环评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靠。
4.噪声
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原环评声环境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较可靠。
5.固体废物
项目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送至小涧西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填埋处置。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在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原环评环境风险影响结果可靠。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期间公众所关注问题和有关建议的解决方案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相关问题。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可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青岛城投小涧西渗沥液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克琼
联系电话:15275280835
电子邮箱:liukeqiong@163.com
环评单位: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联系人:程为波
联系电话:13385412362
电子邮箱:bo106025@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告时间:2019年1月4日起
公告情况: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拟建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联系人:刘克琼
联系电话:15275280835
青岛城投小涧西渗沥液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