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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19/7/22  浏览次数:13463次  字号:   双击自动滚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青岛百发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印江路2

项目总投资:66646.32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扩建工程,采用“气浮+超滤+反渗透+矿化”的海水淡化工艺,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反渗透产水经过矿化、消毒、增压后并入市政管网。

    二、环境评价结论

(1) 废气

根据项目工艺特点,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2)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浓盐水排放量为17m3/d,浓盐水盐度为49.07,浓盐水中悬浮物为1.575t/d,对周围水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

(3) 噪声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各种提升泵、空压机、离心泵、鼓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合理布局和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以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加设隔声罩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营运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 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艺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工艺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外送到指定垃圾处理厂处理。在上述措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环保措施及建议

1.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对环保设施定期维修,确保其稳定运行。

2.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

3.确保臭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在线监测的装置的运行管理,做好污水出水水质的预警、报警管理。

四、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

青岛百发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祯

联系电话:1516666266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评价机构

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硕

电话:17864279865

电子邮箱:hanshuo@ouc.edu.cn


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扩建工程水环境影响专项报告

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