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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岛污水厂污泥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7/14  浏览次数:1303次  字号:   双击自动滚屏

青岛市团岛污水处理厂污泥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公告单位青岛市团岛污水处理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自201911日起施行),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连接:公示期间,公众可到环评单位或登陆网址http://www.qdwater.com.cn/WebSite/xwdt.aspx?id=xxgs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项目概要:总规模100/,工艺路线采用污泥热干化+连续高温碳化处理工艺。碳化产品日总产量14.4吨(含水率1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陆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即可下载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发传真、寄信、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青岛市团岛污水处理厂

2、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团岛三路8

3、联系人:杨经理

4、电  话:0532-82688638

2、环评单位:

1、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

3、联系人:杨工

4、联系电话:0531-85870071

5、邮箱:52570591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团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