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上服务厅 | 办事指南 | 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日常服务-用户变更名称、用水性质及终止供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75638次  字号:   双击自动滚屏


事项名称:用户更名(过户)、变更用水性质、销户

别名

实施主体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对象

□个人  □单位 R个人和单位

事项类别

办理类

职权类型

设立依据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条规定:用户需要变更用水性质、用户名称或者终止、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条件

用户需要办理更名(过户)、变更用水性质、终止供水的

办理条件依据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条规定:用户需要变更用水性质、用户名称或者终止、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申报材料

(一)用户更名(过户)(非收费中心便民卡用户)

1、更名过户申请书(原客户与新客户同时签字或盖章,企事业单位客户应加盖单位公章)。

2、居民客户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客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由他人代为办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由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房屋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如存在房屋产权纠纷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执行书、调解协议;如申请书无法取得原客户盖章,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

(二)用户申请变更用水性质:

客户申请变更用水性质申请书(居民客户需签字,单位用户需盖公章)。

(三)终止供水:

1、销户申请书(客户应签字企事业单位客户应加盖单位公章)。

2、居民客户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客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由他人代为办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由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房屋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如存在房屋产权纠纷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执行书、调解协议)。

办理程序

(一)受理客户申请、确认用户无未处理违章用水、无欠费之后,

(二)对客户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与用户联系,约定时间,安排专人现场落实。

(三)现场落实。

(四)经落实,符合条件的,经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进行变更。

收费标准及依据

R不收费;

□依据《___    _》规定,___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__ _元;

如果符合____       条件(优惠、减免条件),收费_  元;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更名过户和变更用水性质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终止供水1个工作日。非卡户用户当月25日之前办理该业务,次月生效;25日以后办理该业务,则两月后生效。

办理地点

海润集团客服大厅:太平路55号。 南部分公司营业厅:广饶路129号甲。 东部分公司营业厅:上苑路82号。 市南所:四川路74号。 市北所:大连路22号-14。 台东所:龙潭路2号。 四方所:杭州路1号丁。 辛家庄所:金门路12号乙。 水清沟所:四流南路3号丙内70户。 四方新所:永吉路57号7号楼网点。 高新所:同安四路五号丙。 沧口所:四流中路117号。 李村所:庄子加压站院内。 夏庄所:仙山东路加压站院内。 流亭所:仙山西路7号甲。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四楼N21水务集团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8275821868076633

监督电话

96111

表格下载

见附件



附件:

业务申请表

时间:年     

申请业务种类:□更名过户   □变更用水性质    □终止供水

申请人名称

或单位名称:

用水地址:

更名过户填写

(企事业单位客户应加盖单位公章)

原用户名:

新用户名:

变更用水性质填写

原用水性质:

现变更性质:

终止供水填写

停用原因:

给水号:

卡号:

ID号: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用户变更名称、用水性质及终止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