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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服务—供水水表校验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0/9  浏览次数:63130次  字号:   双击自动滚屏



事项名称:供水水表校验

别名

实施主体

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服务对象

□个人  □单位 R个人和单位

事项类别

办理类

职权类型

设立依据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规定: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需检测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用户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当期水费根据检定结果计算。

办理条件

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的

办理条件依据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申报材料

水表校验申请书(客户需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办理程序

1.客户提交申请。


2.抢修队预约时间登门换表(1个工作日)


3.计量行政部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0.5个工作日)

4.出具检测报告后通知客户,根据检测结果缴纳检测费并对用户水量水费进行处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R水表口径DN15-DN25,校验费12.00元;

水表口径DN40-DN50,校验费25.00元;

水表口径DN80-DN150,校验费60.00元;

水表口径DN200,校验费150.00元。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规定: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需检测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用户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当期水费根据检定结果计算。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不包括计量检测机构检测时间)

办理地点

胶州东路197号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北营业所(联系电话:87212780


福州南路98号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营业所(联系电话:82237716


胶州市明德街36号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上合示范区营业所(联系电话:85262259

迎宾大街8-31号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李哥庄营业所(联系电话:8828211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87215260

监督电话

8723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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